常见固废、危废非l法处置行为
收集和贮存不规范
常见的违l法行为有:
(1)车间临时收集危险废物的设施未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车间临时收集的固废移送至固废废物仓库时未建立移交入库合账或合账记录不完善。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露天堆放。
(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施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包装容器上未张贴标签。
(5)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混合储存,未做到分类储存。
(6)危险废物储存超过一年未申报。
(7)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未设置导流槽和收集井。
(8)储存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场所存在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流失情况。
(9)有恶臭产生的固废堆放场所未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
在一般的情况下,我们提到的固废默认为一般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垃圾,不含危废。如果涉及到危废,会特别指出“危废”。
一般固废处理和危废处理有什么区别?
一般固废和危废有不同的识别方法: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名录》或者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鉴别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在危废处置的实践中,在确定企业排放、倾倒、处置的物质是否为危险废物时,首先根据《清单》确定该物质是否列入清单;如果该物质未列入清单,则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确定该物质是否具有危险特性,同时还确定该物质是否为固体废物。